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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的工作必須要跑銀行
所以呢
老闆(在公司大家都是稱自己直屬的主管為老闆)
就要我順便幫同事轉交一些文件資料
想說轉交一下東西應該沒什麼吧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們公司HR部門的同事
交給我一個信封袋是封起來的
外頭有寫說要交銀行的李副理


於是我過幾天要去銀行就順便帶著那個信封袋去銀行辦事了
那天我依舊的抽號碼牌....等待...叫號
等我事情都弄好了
就問那個櫃檯小姐說
請問你們李副理是哪位
請你幫我把這個信封袋轉交給他
我也看到他走過去把這個信封袋交給他們李副理


之後過了十幾天
也就是昨天
我們老闆告訴我
銀行打電話來公司跟我們HR的人說他沒收到東西
我就說我確定我有把東西拿去銀行並且請櫃檯小姐轉交給他
而且我還有看他走過去拿給他
那東西怎麼不見了
天曉得
於是我們老闆就叫我打電話給銀行
還好我還記得那天是哪一個櫃檯的小姐幫我處理的
那不然還真不知道要打電話詢問誰
我跟那個小姐講說我是XX公司的那天有請他幫我轉交一個東西
還好他也有印象還形容我的外型什麼的
所以囉
東西不見了
問題並不是出在我
也不是那個櫃檯小姐
因為我們確實有把東西轉交到李副理那裡
那問題就是李副理跟HR的人拉
東西可能是李副理收到弄丟的
也有可能是我們HR的人忘記把什麼資料放進去
因為他拿給我的時候
東西就是封起來的
我根本不曉得裡頭有什麼東西
但是感覺我們老闆似乎不相信我還要翻我的辦公桌
而且HR的人也斬釘截鐵的確定他有把東西放進去
奇怪了銀行的小姐都說東西有轉交給李副理了
怎麼還不相信人
是覺得我去銀行之前就把信封袋拆開來的是嗎?
還說什麼以前交給之前我這個位子的就不會這樣
到了我就變這樣(這是我坐我身旁的同事跟我說那個HR的人說的)
我要說什麼
唉..........
直到今天
HR的人發現說
他根本沒把那個東西放進去
因為東西還在他們HR的老闆那還沒簽名
所以他今天跑來跟我說抱歉
還好事情水落石出了
那不然真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經過了這件事
下次要轉交東西
我想我必須請收件者打開並且簽名
因為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也不會讓人有機會把莫須有的罪名賴在你身上
我同事也強烈叫我要這麼做
因為我們只是轉交而已
怎麼最後變成要承擔責任的人呢?
如果東西那麼重要那就自己送過去
搞成這樣.....呼............
我真是頭痛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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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8924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